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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人生用心來觀境,我們如果想著我們在這個環境中,好像冷的時候冷,熱的時候熱。如果比較起冷的時候,和別的地方比較,我們好多了;熱的時候和別的國家比較,我們也好多了。所以,心若能去尋找善解的重點,如此,我們的心常常都很開闊、常常都很輕安。偏偏我們的心,都不會去尋找善解的重點,所以心理難免就會有怨,這也是人生八苦之一。所以,我們今天要說的就是「怨憎會」。

之前《靜思晨語。法譬如水。八苦(五)愛別離苦》所說的是「愛別離」——「我很愛,偏偏就是要分離。」這是很痛苦的。

現在又有的就是「怨憎會」,他希望可以在一起,而且是常常能在一起,但是他的心中有怨,看到這個人我就是不高興,恨不得他早日離開。這種非處在一起不可,但是心中有怨,就一直想要遠離。

所以我們常常會聽到,結婚不久,為什麼他會離婚?結婚以前應該已經追求很久了,心目中只有一個是他所愛的,所以他追求。追求之後得到了,得到了之後為什麼沒有多久,他又離婚了?那就是我們人的心,心欲生出了這分緣,他就追求;短暫的緣盡了,他就生怨。所以,求的時候求得死去活來;恨的時候恨得入骨,這都是叫做凡夫。

所以佛陀這樣告訴我們:「常所怨仇憎惡之人,本求遠離,而反集聚。」這樣叫做「怨憎會」,雖然希望可以早日離開,然而偏偏就是會在一起。

在這種社會,我常常聽到,有一位長得很美的少婦,也是一位知識分子,已經是老師了。她心裡很難過,所以問她:「為什麼難過呢?」她就說:「當在讀大學的時候,認識了一位國外的人士,那時候兩人很相愛,結果就結婚了。結婚也生子了,一段時間後,這位國外人士又在外面工作時,又騙財騙色。」

雖然結婚十幾年的時間,知道這件事情,這位台灣的太太,也覺得說:「遇到了,要怎麼辦?」偏偏外面的女人大家合起來提出告訴,告這位外國的先生,告他騙財騙色。

雖然這位少婦為人妻的人,她不去追究先生和這些女人的事情,然而這一告,讓她也變成了被告之一。為什麼她會被告呢?因為她和先生結婚,她有財產,有夫妻的關係。既然先生被告了,那些女人都是要來討債的。因為這些先生向她們騙色,向他們騙財,所以現在提告,就是要討債,就是要他把財產拿出來分。

這位太太情何以堪啊!雖然先生已經被判刑入獄,四年的時間。這位太太她怎麼甘願把這些財產拿出去呢?她想:「如果我把這些財產拿出去,我又變成和他共謀騙財騙色。」所以她也繼續訴訟。雖然法官也認為太太很委屈,但是還是判太太敗訴,敗訴的理由是要這位太太和她們和解,把這些財產分給她們。

所以這位太太心裡很掙扎:「明明我該贏,法官也知道我是冤枉的。明明這些錢都是我的,買房子的財產也是我的錢買的。先生對不起我,在外面生活不規矩;那麼多的女人合起來告訴,連我都一起告了下去!」她實在是無法吞下這口氣,但是又奈何?

法官就這樣告訴她:「錢不要緊,我判輕一點,賠少一點,九十幾萬就好了,你就承認敗訴吧!承認敗訴之後你才能夠賠這些錢,賠了錢,官司才能止息。」這位太太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說,她以為:「這些錢我寧願損失,但是如果我承認敗訴,我的名聲就已經受損。」所以心裡很不甘願。

那一天她來跟我說,我就告訴她:「認了吧!反正能不再繼續糾纏下去,不再要打官司,也好取得內心的清淨。」她說:「這樣也好,不過還是煩惱。」煩惱什麼?她說:「煩惱先生再過幾天之後就會出獄了,不知道他出獄之後,是不是會再找我呢?」還沒有離婚當然會回來再找啊!她說:「那怎麼辦呢?」這種的緣真的是無奈啊,所以這也是怨憎會。

這位先生在監獄裡面,太太卻總是很煩惱他出來,卻總是煩惱他又要回到家裡。這樣的怨偶實在是很辛苦,所以怨憎會真的是苦啊!

有怨,當然也有「求不得苦」。人生求的東西很多,求不到就很苦,世間比比皆是。我常常說:「有一都是缺九,哪一個人不缺呢?」就像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是有所求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是不是永遠永遠都很滿足呢?不是,每個人都有欠缺。

如同早上、中午肚子餓了,「我現在需要什麼?」「吃飯啊!」「我現在肚子餓就是缺營養,所以我要吃。」但是因為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,所以我們人都不覺得;反而更進一步,吃我還要求是我喜歡吃的;我不喜歡吃的,偏偏叫我吃,這樣也是怨憎會苦。

時間到了,我肚子餓了,還沒有東西吃,這也是求不得苦。人生說苦,實在是很微細的求,然而我們都不知覺。

但是有很多應該這樣我們就夠了,但是心卻不夠。所以說:「世間一切事物,心所愛樂者,求之而不能得。」

世間的事,諸如:「我想要作什麼事情?我希望做這項事業能成功。」但是,是不是所求就能夠成功呢?是不是有求就能得呢?難啊!求情,是否能得情呢?求愛,是不是能得愛呢?求藥,是不是能得藥?

求的事,實在是很多。因為我我們的心有所愛樂,愛的範圍實在是很大,這樣的求要能事事如意很難。所以有句話說:「十有八九求不得。」要真正所求的,要求的十項之中,差不多有八、九項都非常難得滿意。所以說起來,希望能夠十全十美真的很難,所以叫做「求不得苦」。

不只是人間有這種求不得苦,其實在佛世時,不只是人有很多煩惱來請問佛,即使是天,天人也是有疑問會來問佛。

佛陀在給孤獨園的時候,有一位天子非常的莊嚴,當他來到給孤獨園的時候,那時已經是晚上了。一到達他的身光照遍了給孤獨園,我們就知道這位天人珠光寶氣多麼的亮麗。

當他來到佛陀的面前的時候,就很虔誠恭敬,稽首向佛作禮,然後就要向佛請問法了。所以他說:「大力自在樂,所求無不得;何復勝於彼,一切所欲備。」這段文字是天子來詢問佛的。

他所說的「大力」就是稱讚「佛」,因為佛陀就是大聖大力的大勝雄,所以表示佛陀的威德很高,所以用「大力自在樂」來稱揚佛陀的境界。

他對佛說:「所求無不得,何復勝於彼,一切所欲備。」就是讚嘆佛陀所求的應該都得了,還有什麼東西能比這種的快樂,所求皆得的還快樂呢?一切都已經齊備了,這是形容這種境界,樂都是十分完具,很快樂。這是他自己的心境所以為的快樂,所以他將他自己的心境拿來與佛陀的心境相比較,展示他的心境和佛陀的心境平等,那種自在具備的快樂。

但是佛陀就回答了:「大力自在樂。」沒有錯,就是快樂,然而是一種輕安自在的快樂。「彼則無所求」已經沒有什麼好求的,如此自在的心境,本來就是很自在的。「若有求欲者,是苦非為樂。」若還是有求,那就是苦了,哪裡是樂呢?真正的快樂要是無所求才會快樂。所以佛陀回答天人,要真正的無所求才是快樂。

天人所說的是已經求很多了,而且所求的都有,所以他很快樂;然而佛陀所說的則是無所求才快樂。這樣的境界就不一樣了。

佛陀的意思就是說:「你既然求,而且已經求很多了,然而這些有的都會過去,一旦過去了就不快樂了。所以你若能無所求,無所求就沒有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。只要我們的心安,只要我們的心很滿足,世間還有什麼物質能代替我們的心安?來代替我們的心滿足呢?世間沒有什麼好再求的。」

和佛的心境一樣,那種的無求,那種「若有求欲者,是苦非為樂。」我們若能夠透徹這種道理,和天人的心境不同;天人的心境是很自大:「我什麼都有、我什麼都不缺。所以我不必再求了。」其實佛陀陀就說:「求的過程,求了以後,這些東西同樣會在消失去,所以不必求。」所以這兩者的境界不同。

所以天主聽了以後也很歡喜,「聞佛所說,歡喜稽首佛足,即沒不現。」這就是佛和一位天主相對答。

天主對佛的恭敬,來的時候稽首作禮,請法之後,明白只是心中的一點點不同,境界就完全不同。只是那一點點的不同——「求樂很圓滿,不必再求」,和「無所求的不必再求,沒有需要求的心境」的不同,只是這樣的差別而已,就能夠讓心靈獲得真正的自在解脫。

他瞭解了,所以他要離開的時候,同樣是稽首佛足,用他的頭禮佛的腳,就這樣消退了,天主就消失了。

這就是佛對於天主開示的說法,所以能夠聽的,只是境界中一點心境不同,這樣就覺悟了。一點點心境有所執著,那就是迷了。所以迷和悟,只是在這個境界當中。

所以我們要知道求不得是苦,要求的很多,永遠都是求不得。

所以我們學佛者,佛陀的心境我們要多體會,所以要多用心啊!

備註:此系列文章內容節錄於《靜思晨語。法譬如水》慈悲三昧水懺講記,是 證嚴上人開示的逐字原稿,有些地方或許不甚通暢,卻是原汁原味,請大家用心體會其中苦口婆心的無量慈悲,一定要珍惜,更要起深信解,用心攝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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